《缓交学费》

综合资料 |   长江律师职业培训学校 " type='text/javascript' language="javascript">|   2020-01-16

《缓交学费》
 
 
      根据学校2020年度《招生简章》,《三十天律师基本职业技能速成》课程的学费为人民币二万六千元(¥26000元)。
      学费缓交措施如下:
      1、对于无法通过助学贷款足额交纳学费的学员,或一次性足额交纳学费暂时有困难的学员只需交纳六千元(¥6000元)学费,学校给予缓交二万元(¥20000元)学费予以助学。
      2、缓交学费的条件、申请、归还。
      (1)必须是实习律师或执业三年以下的执业律师。
      (2)必须经学员所在律师事务所为学员提供书面担保,由学员本人和担保人共同填写并提交《缓交学费申请表》(可到学校官网下载)。
      (3) 建议已申请助学贷款的学员随身携带符合要求的《缓交学费申请表》报到,以备不虞。
      (4)学员应当在离校后180天内交纳所申请缓交的学费。
      (5)符合上述条件的学员,即可以在交纳六千元(¥6000元)学费之后,办理入学手续。
      3、提前交纳缓交学费的奖励措施。
      (1) 学员提前180天交纳学费的,奖励所交纳学费金额的20%;学员提前150天交纳学费的,奖励所交纳学费金额的15%;学员提前120天交纳学费的,奖励所交纳学费金额的12%;学员提前90天交纳学费的,奖励所交纳学费金额的10%;学员提前60天交纳学费的,奖励所交纳学费金额的8%;学员提前30天交纳学费的,奖励所交纳学费金额的5%。
      (2) 学员应首先交纳所申请缓交的学费,不得自行扣除应奖励的学费,直至交纳全部所申请缓交的学费;学校将在收到学费15日内及时确定应奖励学费的金额,并将奖励的学费支付给学员。
      (3) 交纳缓交学费的方式,与交纳学费的方式相同。
      (4) 已享受缓交学费措施的,不再享受其它助学措施。
 

      本《缓交学费》的解释权归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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