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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资料

李淳

长期从事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企业发展战略等专项法律服务工作,尤以公司改制重组(产权、资产、债务重组)、股票发行上市、公司收购合并、国际投资与融资、区域规划
详细介绍

职务、资质
国浩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执行合伙人
国浩律师事务所 深圳办公室管理合伙人、主任、首席合伙人
深圳市产权交易所 副总经理、首席律师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 总法律顾问、首席律师
吉林省人民政府经济法律研究中心 主任、研究员
吉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所长、研究员(法学)
吉林省长春市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师
中国首批证券律师
香港注册律师(中国)
为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及美国NASDAQ证券交易所、澳大利亚悉尼证券交易所及新加坡交易所认可的可出具中国法律意见的中国律师。
 
教育背景
新西兰奥克兰大学法学院 访问学者
吉林大学法学院 国际经济法学硕士
吉林大学 法学学士
 
行业兼职
深圳市律师协会第五届、第六届 会长
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八届 副会长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发展战略委员会 副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奖励委员会 委员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金融证券委员会 委员
《中国贫困地区律师生存状况及对策研究》课题组 首席负责人
《中国少数民族地区律师生存状况及对策研究》课题组 首席负责人
 
业务领域
长期从事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企业发展战略等专项法律服务工作,尤以公司改制重组(产权、资产、债务重组)、股票发行上市、公司收购合并、国际投资与融资、区域规划与开发及基础设施建设(港口及码头、高等级公路及桥梁、电力及新能源、供水及污水处理、城市燃气及城市垃圾处理等)与项目融资等证券、资本市场及公司、商业法律增值业务为其专长。
 
专业经验
1981年5月开始执业。在30年的执业经历中,曾为百余家国际跨国公司、大型国有企业及众多著名民营企业及在香港、新加坡、美国、澳大利亚及中国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等上市公司、商营机构、各级政府及非政府组织提供过综合及专项商业法律服务。
 
 
学术成果
曾先后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民所有制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规定》及相关公司、证券法律、行政法规的起草、讨论和修改工作。
曾担任《国有企业产权交易条例》、《招商局中银漳州经济开发区条例》及《深圳市国有企业产权交易暂行办法》起草小组负责人,组织并参与前述条例及规则的起草和讨论工作。
曾受委托出任全国交接工作办公室首席法律顾问,参与起草、讨论军队、武警部队及政法机关所办企业向地方移交的规则、操作办法和实施细则。
曾作为全国律师界的唯一代表,全程参加了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召集并主持的《证券法(草案)》的立法调研工作。
先后在美国、英国、新加坡、澳大利亚、新西兰、香港、台湾、澳门等国家和地区及中国北京、上海、重庆、天津、广州、深圳等地国际、国内专业会议上发表主旨演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