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期长江律师职业培训大课堂成功举行

学校资讯 |   长江律师职业培训学校 " type='text/javascript' language="javascript">|   2019-12-25

2012年12月6日下午,由江西省长江律师职业培训学校和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法学院联合举办的第三期“长江律师职业培训大课堂”暨法学院“12.4”法制宣传主题活动,在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红角洲校区2305会议厅隆重举行。
本期大课堂邀请上海翟建律师事务所主任、本校特聘教师翟建律师,为参加大课堂的学员作了题为“刑辩律师的理念与思路”精彩的授课。
翟建律师于2002年成立了上海市第一家个人开业的律师事务所,成为中国律师体制改革的标杆,受到海内外广泛关注。翟建律师专攻刑事辩护业务,是上海乃至全国最有专业特色的代表性律师之一。近年来翟建律师承办了许多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其中包括:“上海社保案”、“杨佳袭警案”、“美国人顾然地销售盗版碟片案”、“澳大利亚力拓公司案”、“11.15大火案”等等,其办案能力在业内受到充分肯定。
由于翟建律师在业务上的突出表现,他曾获得众多荣誉称号,其中比较重要的有:“中国十大刑事辩护律师”(2004)、两届“全国优秀律师”(2005~2007,2008~2010)、上海市首届“东方大律师”第一名(2007)、“中国的十大精英律师”(2011)。
大课堂开讲仪式由法学院院长陈美玲主持。首先举行了刘锡秋校长向法学院赠书仪式,其中包括刘锡秋校长本人的学术专著以及购买的近一百册法律书籍。之后,由陈美龄院长向翟建律师、刘锡秋校长颁发聘书,聘请翟建律师、刘锡秋校长为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兼职教授。仪式结束之后,由刘锡秋校长继续主持大课堂的开讲。
翟建律师根据自己承办的刑事辩护案例,从“无罪推定”、“罪刑法定”和“疑罪从轻”三个法律角度进行了讲授。讲授结束之后,大课堂进行了互动、提问。历时近三个小时的讲课、互动和提问结束之后,学员们报以热烈的掌声。
授课结束之后,刘锡秋校长向翟建律师颁发了聘书,聘请翟建律师为江西省长江律师职业培训学校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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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美玲院长(左一)主持大课堂开讲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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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锡秋校长向法学院赠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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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美玲院长向翟建律师颁发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兼职教授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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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美玲院长向刘锡秋校长颁发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兼职教授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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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锡秋校长主持大课堂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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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锡秋校长向翟建律师颁发江西省长江律师职业培训学校教师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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